内容详情
2017年10月26日
公安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本文字数:185
本报讯(记者 应婷婷 通讯员 袁铁蓉)即日起,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原有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做到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临时身份证是居民日常生活应急之需。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以往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给办证群众带来了较大不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克服困难,将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缩短为“立等可取”,以切实满足群众所需,极大地方便办证群众。
链接:
2016年以前数字报
◎
《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80006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