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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实施严管重罚 建立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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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文明城市是聚集经济发展要素的磁场,是市民享有现代文明的乐土,然而城市文明并非与生俱来,优美环境也不可能唾手可得,她需要全社会携手共建,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用心治理。
城市的发展是从粗放到集约,从他律走上自律的过程。每座城市在走上文明的起始阶段,都存在着因人口多元化,地域广泛性而产生城市顽症和市民陋习。诸如乱倒垃圾、乱摆物品、随地吐痰、随口脏话等等,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建立严格的城市管理规范。而督促全体市民能够自觉遵守,一方面固然需要有效的宣传引导,但更需要严管重罚的强势推进。新加坡城市的优美环境是建立在严惩的基础上的;张家港从脏乱差的海港小城发展成为全国有名的宜居城市,也经历了似乎不近情理的治理阶段,可以看出严管重罚是城市走上文明的必要措施,只有通过严格约束、严格治理、严格处罚,罚得违法违章当事人心疼、罚得陋习者不敢,文明规范才能得以确立。
当然,实施城市管理严管重罚决不是简单的力度叠加,也不是生硬的机械管理,而是表现为一种严格的执法制度,体现在三个环节上,其一,要体现在公正执法上,对每一个破坏城市环境的当事人实行一视同仁的追究,杜绝处罚畸轻畸重现象,切实树立法律和管理规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其二,体现在日常管理上,管理工作要一以贯之,让每一起违章行为随时都会受到严格查处,才能消除管理对象的侥幸心理,增强市民遵守规范、讲究文明的自觉性。其三,体现在有效疏导上,着力解决“要吃饭与要市容”的对立矛盾,拓展疏导渠道,妥善安置管理对象经营区域,让严管重罚落到实处。
目前,全市上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打赢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战,取得丰硕成果。但我们更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城市今后的发展,着眼于创建后城市管理的持久战,通过严格执行城市文明规范,继续采取严管重罚措施,打击市容秩序反弹,重处市民陋习,才能切实巩固文明创建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姜堰作出城管人应有的贡献。
(孙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