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8年12月03日
区财政拨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财政补助资金
本文字数:215
本报讯(通讯员 姜财)根据《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日前区卫计、人社、财政等部门依据文件精神及相关协调意见,已为全区符合养老保障条件的乡村医生办理了参保手续。
经核实,2018年下半年全区有250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及488名符合享受财政生活补助条件的在岗超龄和离岗乡村医生。财政实际拨付下半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资金252.9469万元(扣减以前年度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结余资金55.9189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98.514万元,镇财政配套补助154.4329万元。
链接:
2016年以前数字报
◎
《姜堰日报》泰州市姜堰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2003646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