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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29日

“先解决问题再说”工作运行机制

本文字数:1556

第一条 本机制是重点围绕项目、企业、群众反映的部门职责不清、办事推诿拖沓等疑难复杂情形建立的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全链条处理机制。

第二条 本机制适用于因政策、材料要件、服务态度、办理程序等非企业群众自身原因导致的多次跑或办不成情形。因企业和个人原因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导致受理审批不成功的,不在本机制受理范围内。

第三条 建立“一窗一网、线下线上”工作体系,联动解决企业群众诉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线下升级“办不成事”窗口,设立问题快速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统筹“先解决问题再说”各项工作,实时受理投诉、建议,及时反馈处置结果;线上在政务网姜堰旗舰店开辟“先解决问题再说”专栏,投诉、处理、反馈全环节“一网通办”,缩短办结周期、提高办理效率。

第四条 “先解决问题再说”遵循“不讲不能办只讲怎么办,不讲不会办只讲马上办,不讲不该办只讲热情办”的原则,对难以明确办理部门或无法解决的疑难复杂事项,由快处中心采取“首问负责、指定负责、兜底负责”的方式交办督办。建立健全“先解决问题再说”协同处理机制,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快处中心及本部门涉审科室的沟通对接工作。

第五条 本机制采用“一天”工作法,即快处中心实时交办,责任部门一天内解决或拿出解决方案、出具处理意见,诉求人“一键评价”的即诉即办闭环处置模式。所有问题均需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杜绝不受理、超时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

第六条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展疑难复杂事项联合研判,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在法律法规框架内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推进工作,以问题解决作为机制执行成效的检验标准。

1.容缺受理。在关键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法定仍需查验)的情况下,经申请人自愿申请,职能部门可先行开展审核,出具办理结果意见,提前推进待办事项。待申请人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同步颁发批文或证照。

2.信用承诺。信用评级较高或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非关键材料欠缺,可采取“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等方式,一次性告知核查办法和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申请人签署承诺书,表明符合信用承诺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职能部门可通过“承诺办”方式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

3.超时默认。针对审批环节具体事项,事项实施部门在法定审批时限内(有承诺办结时限的以承诺办结时限为准)未如期办结(系统维护等特殊情况除外),视为该事项默认审批通过,后续审批事项实施部门不得以缺少该项前置条件为由拒收,因超时默认审批产生的责任后果由超时默认部门负责。

4.主动服务。不以法定办结时限为由拖延办理,全力做到能快则快、即报即办。针对重大项目、企业,变“坐等企业办事”为“主动上门服务”,围绕项目策划生成、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的全生命周期,涉审部门联合镇街(园区)项目代办员现场协商会办,积极开展“一对一”帮代办,提供网上申报指导、报审材料配合准备、材料补正提醒等服务,进一步压减审批周期。

第七条 跟踪督办重点问题。针对一天内未解决、诉求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快处中心将实时跟踪,联合区督考办适时开展督办,一旦发现所涉部门工作拖沓、遇到“瓶颈”不主动作为等情况,及时发送督办提醒,督促疑难问题解决。

第八条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对于企业群众多次、重复反映但解决不及时、不彻底的共性问题,“首问负责”部门要自查审批环节、工作方式、服务质效,全面建章立制,通过具体案例研究会商同类事件的解决路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第九条 强化考核结果导向。坚持过程管控,逐月调度、每季通报,问题整改、企业群众评价等情况定期报送区督考办,并纳入年终营商便利度高质量考核,制度执行不力、情节较为严重的作为“蜗牛奖”问题线索及时移交。

第十条 本机制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