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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8日
烟花爆竹禁放 安定祥和度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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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卫婉倩 通讯员 张景 王羽)昨日,区禁放办在坝口广场开展“做严守禁放好市民 创安全文明新社区”中秋、国庆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目前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形成的区域。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卫春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移风易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共同守护姜堰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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