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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区住建局出台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新规

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本文字数:775

本报讯(通讯员 曹杰成 特约记者 钱雪)“《通知》明晰责任,强化全过程管理,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日前,姜堰区航菱微项目主要负责人茆亚明表示。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消防施工质量,区住建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强化全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通知》提出,建设单位依法对消防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对消防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其他责任主体按照法律法规与合同约定参与消防工程建设活动,对消防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通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施工全过程管理,在消防设计环节,设计单位编制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出台的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消防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在消防施工材料管理中,消防管材、线缆等主要材料和构配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筑材料登记手续,消防工程主要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应严格履行报验程序。在消防施工过程管理中,参建各方应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做好消防工程关键节点和消防水池、吊顶、隔墙等隐蔽工程隐蔽前的验收工作。在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管理中,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对不合格的不得编制竣工报告。

《通知》提出,应加强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管理,严禁建设单位肢解消防工程,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应加强消防工程施工材料、施工过程环节、消防设计变更、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做好消防技术档案收集管理;应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关键节点、隐蔽工程和消防产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监督抽查和指导。

区住建局将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不断弥补监管漏洞和盲区,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